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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给你的设局 (第4/5页)
不认为案情如报纸上所写,是前一起炸弹案的犯人收买李秘书所为。李秘书是受人控制这点没错,不过背後主嫌并不是犯下炸弹案的人,而是另有其人。 两起案件发生的时间太过微妙,而手法与动机也有所出入;若主谋是同一人,真心想要段琅X命,那当时炸弹就不会设定为是定时,而是按钮C控。 就报纸上的资讯来看,李秘书是一个月前进入公司的,跟段琅之间并无任何恩怨关系。 对一个大学刚毕业的社会新鲜人来说,总裁秘书是个令人称羡工作;新人一般进入公司後都会选择循规蹈矩工作,等待获得上司赏识才对。 然而她却选择受人C控,犯下此案。姬木直觉她进入当时段琅公司的动机,就只是为了执行的任务而已。 因为幕後指使者所给她的利益,远大於在段琅底下工作的收获;所以才让她不惜牺牲nV人的青春年华,吃下杀人罪名。 正所谓”有钱能使鬼推磨”,这年头有什麽事是花钱办不到的,就连他所追随的RF也是利用这一点来谋取利益。 如此推判下来,第一起炸弹案的A犯人应该只是单纯的挟怨恐吓,而第二起下毒案的B犯人则是有规划X要取段琅X命。但A犯人却在B犯人计画犯案前,抢先一步犯案,所以意外替他顶罪。 只是三个小时时间就看穿整件案情,姬木不免佩服自己是天才;待在RF里这麽久,经历过一场又一场JiNg心安排的杀人计画,身为杀手的他当然很了解犯罪者的逻辑思考与心态。 他敢说B犯人一定会在短时间内在犯案,而且手段会更残忍高明;这也是他为何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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